花旗银行打印账单四年收4200 客户起诉称其暴利
花旗银行打账单 一页44元
客户嫌贵告状 银行称定价合法 此案提出规范合理收费问题
北京市民王先生,多年前曾在花旗银行开设账户进行理财。近日,他因需出具财产证明,前往花旗银行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对账单。然而,令他惊讶的是,四年来的账单竟需支付4200元。按平均计算,96张A4纸的单价接近44元。王先生认为,这样的收费过高,实为暴利,遂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告上了朝阳法院。
打印四年账单
要了4200元
2007年10月,王先生便在花旗银行开设账户并开始进行理财操作。提及去年10月,他因办理贷款和签证事宜,急需打印账户明细单以作为财产证明。于是,他前往花旗银行亚运村营业厅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请求打印自开户以来四年间的账单。然而,工作人员告知他,账单打印费用高达4700元。
王先生表示,他的理财账户原本有8万元,如今却亏损至3.4万元,再加上银行要求支付高额的账单打印费用,这让他感到难以承受。鉴于银行打印的对账单具有更强的证明力,王先生无奈之下只得支付了4200元以获取账单。值得一提的是,这4200元是在减免部分费用后的实际金额。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进行了一项计算,结果显示,四年的对账单累计打印了96张A4纸,若按平均价来算,每张纸的价值大约是44元。
储户质疑银行含糊其辞高收费
这4700元的计算方式是何而来?依据花旗银行的收费标准,补制12个月前的纸质对账单需支付100元每份。然而,在收费明细中,并未明确指出“每份”指的是一个月、一年还是单次打印的费用。经与花旗银行核实,我们得知一份代表一个月的账单,若打印47个月的账单,则总价为4700元。如此模糊不清的表述,怎能作为收费的依据呢?王先生提出疑问:“你说的那是一个月的时间,我却以为仅仅是一次。”记者观察到,中国工商银行在补制对账单的费用方面,明确标示为每份每月收费5元。这样的表述显然更加清晰明了。
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董正伟律师,在记者采访中提到,银行将“每份100元”解释为每月100元这一做法并不恰当。他认为,收费的标准应当清晰明确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不应仅由银行一方进行解读。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kaiyun全站网页版登录,当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存在两种解释时,应当采纳对格式合同提供方不利的解释。
今天上午,记者抵达花旗银行亚运村支行,发现柜台旁贴有一份详尽的银行收费清单,其中提及打印对账单需支付100元每份的费用。在工作人员讲解业务流程时,他们提到,花旗银行每月会向客户免费提供一份对账单,若需额外打印,则需承担相应费用。当储户提出打印对账单,且该服务每月需支付100元费用时,工作人员会详细说明相关费用,并允许储户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打印,或者选择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查询。若储户选择打印,则意味着其对收费标准表示认可。录音资料亦显示,在打印之前,工作人员已向王先生说明了收费标准,王先生对此也有所了解。然而,截至目前,花旗银行尚未接到法院的传票。
王先生表示,在开设账户的过程中,他并未意识到对账单打印费用竟然如此高昂,且储蓄合同中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说明。而花旗银行的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在客户开户时,合同中会详细列出收费标准,同时,收费项目也会在营业厅的显眼位置进行公示。
商业银行收费报备制存争议
花旗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行所收取的费用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收费项目已向银监会进行了报备并获得批准,且收费标准完全符合监管部门的规范和要求。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需遵循商品及服务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各自营业网点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价格标准。此外,依据此办法制定的服务价格,需在实施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并在实施前至少10个工作日于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示。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其中规定商业银行拥有市场定价的收费权,并且银行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后,需在15日内向银保监会、同级的央行以及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进行报告。此外,若银行打算调整收费标准,只需提前30天进行备案即可。
董正伟律师在其向发改委、银监会及央行提交的修改建议中,对商业银行实行的收费“报备制”提出了质疑。他担忧,若将定价权完全交予商业银行,可能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董律师指出,这份商业银行收费定价报告并不能证明其合法。银行收费定价的市场化趋势,催生了银行频繁出现乱收费、乱涨价的现象。依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的收费定价本应由政府来决定。然而,作为部门规章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却与作为上位法的《商业银行法》相冲突。
此外,诸如银行卡年费、密码挂失费用、跨行交易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折工本费以及账单服务手续费等,这些收费项目理应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实行免费。董律师指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靠‘利差’赚取利润,利用储户存款进行放贷以获取收益,却对储户收取费用,这种做法难以令人接受。即便是投资理财类收费项目,也应当由政府来定价,并与消费者进行充分协商。”
工商局应否规范储蓄合同?
王先生提出,在银行收费这一问题上,除了银监会对行业实施监管之外,工商管理部门亦有必要参与其中。因为银行本质上也是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理应对其收费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并且还应当参与到银行合同模板的编制工作中。
董正伟律师指出,依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管理部门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并对其中不妥之处进行整改。例如,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工商管理部门有权对商业银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查,并责令其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的具体方式。由于收费方案属于银行的经营范畴,工商管理部门可通过审查、建议乃至纠正等方式,促使银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记者孙莹)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