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
发布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有会计制度与现行会计制度衔接处理办法》的公文
财会〔2021〕38号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地方财政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管理部门,中央财政监督机构,相关组织机构:
为了标准合作社的财务事务,强化合作组织的账务处理,维护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我们更新并公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kaiyun.ccm,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为了保障新旧会计体系顺利对接、平稳过渡,推动新体系的有效落实,我部拟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体系有关衔接事项的处理办法》,现予发布,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准则与原制度衔接办法》全部内容公布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本部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简称为原制度)展开修订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0日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简称为新制度),该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衔接,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即合作社,执行新准则的相关衔接事宜,现作如下说明: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合作社必须依照新规开展账务处理,并且要制作财务报告。
(二)合作社需依据本规定执行新旧会计制度对接工作,具体涵盖以下内容:开展衔接准备,明确过渡流程,完成账务调整,确保数据准确,保障制度平稳过渡。
1.根据原账编制202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23年1月1日的新账。
根据本规定,需登记新账的科目余额,具体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过入新账会计科目,参考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进行转换,同时将未入账事项记入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修正。原账科目是依据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根据更新登记和调整后的新账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情况,制作2023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以此作为新账中各个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依据。
依据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数据,参照新制度的要求,需要编制2023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具体编制日期为该年的第一天。
合作社需要检查并核算所有资产,仔细核对并分类统计库存物资、生物性资源、长期设施、无形资源等财产信息。
二、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牲畜(禽)资产”科目。
新规增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合作社需遵循新规要求,依据牲畜(禽)资产的具体形态、价值大小以及其创造经济效益的不同途径等,对旧制度中的牲畜(禽)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并将其重新归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类别。
进行资金划转之际,合作组织须参照有关财产记录簿或清单,审视旧账簿中“牲畜及家禽”这一项目账目的结余情况,
出售目的而饲养的牲畜,比如幼崽和育肥的牲畜,应当把对应金额移入新账簿的“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
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用途而持有的牲畜(禽)资产,比如产畜和役畜,需要把原有账目的余额转到新账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中去。
2.“林木资产”科目。
新制度增设了三类会计科目,分别是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合作社必须依照新制度的相关规范,针对林木资产的具体形态、价值及其创收途径等要素,对原有制度中的林木资产实施准确评估,并将其重新归类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类别。
进行资金划转之际,合作组织需参照资产登记簿或账本记录,审视旧账簿中“树木财产”项目账面金额的具体情况,
出售目的的林木资产,比如用材林这类非经济林木,或者计划用来获取农产品的林木,需要把剩余金额划转到新账簿的“消耗性生物资产”项目中去。
为收获作物、给予服务或出借等意图而保有的树木资源,比如收益林、烧柴林等经济性树木,需要把对应差额划入新簿册的“制造类生物资产”项目。
以防御功能、生态维护为主要作用的林产资源,比如用于防风固沙的林带、用于水土保护的林网以及用于水源调节的林区等,需要把对应的账面价值划转到新账簿的“公益性质生物资产”项目中去
3.“无形资产”科目。
新体系增设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这两个项目。进行账目转移时,合作社需要把旧账簿里的“无形资产”项目数据移到新账簿的对应项目中去。
“库存现金”科目,还有“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应收款”科目,另外有“产品物资”科目,并且包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同时有“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还有“受托代购商品”科目,也涉及“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再有“对外投资”科目,并且有“固定资产”科目,另外是“累计折旧”科目,以及“在建工程”科目,最后是“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新制度增设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簿中对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大体一致。办理转账手续期间,合作社需要将旧账簿里提到的那些账户的金额,原封不动地搬运到新账簿里对应的账户中去,确保资金流向准确无误。
5.“成员往来”科目。
新制度增设了“成员往来”项目,该项目的记账事项与旧账中对应项目的记账事项大体一致。进行账目转换时,合作社需要把旧账的“成员往来”项目及其所有子项目的借方和贷方余额,分别记入新账的“成员往来”项目及其所有子项目的借方和贷方。
(二)负债类。
1.“应付款”科目。
新规增设了四项会计项目,分别是“待偿债务”、“劳动成本结算”、“税收款项”和“利息负担”。在资金划转环节,合作组织需依据业务活动或事件的经济内涵,审视旧账簿中“待偿债务”科目的累计金额:
需要把符合新规的劳务费用金额,划转到新账簿的“应付劳务费”项目中去,这个操作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进行。
符合新规的应缴税款相关余额,需要划转至新账簿的“应交税费”项目中去。
需要把符合新规的应付利息部分,划转到新账簿的应付利息项目中去,具体操作是将那些符合利息支付标准的金额,转入到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里,以便进行分类管理
(4)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款”科目。
涉及临时性资金需求的项目,包括临时性资金借入,以及需支付给员工的薪酬福利,还有准备分配的利润剩余部分,和未来需要偿还的长期债务,此外还有为特定项目设立的款项。
新制度增设了“短期借款”、“应付工资”、“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这些项目,它们所要记录的信息跟旧账簿里对应的科目要记录的信息大体一致。在账簿转换过程中,合作社需要把旧账簿里这些科目的累积数值原封不动地搬到新账簿里对应的科目中去。
(三)所有者权益类和成本类。
新制度增设了“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盈余”、“盈余分配”这些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以及“生产成本”项目,这些项目的核算范畴和旧账里对应的科目基本一致。在账目转换过程中,合作社需要把旧账里这些科目的余额直接划转到新账里对应的科目上。
(四)损益类。
原账簿里,与损益相关的项目在年底没有结余,因此不用做结转工作。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必须依据新规来建立与收益损失有关的账户,同时开展会计处理事务。
(五)其他要求。
合作社若存在本规定未列出的其他原账科目余额,需参照本规定转至新账的对应科目,新账科目若有明细,则需分析原账的相应科目余额,再分别转入新账中对应科目的具体明细。
合作社在处理新旧账目交替的款项转移环节,需要制作一份工作记录表,同时将登记在新账簿中与原科目相匹配的余额数额,以及拆分原科目余额的详细理由,都当作是正式的依据文件。
三、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
(一)资产类。
合作社在制度交替期间,须将2022年12月31日未曾登记的资产,依照新规记入新账簿。填列新账簿时,需依据核定的资产及其价值,分别记入对应的资产科目借方,同时记入所有者权益科目的贷方。
(二)负债类。
合作社在旧有规则向新规则过渡期间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需要把2022年12月31日未曾登记的债务依照新规则的要求记入新账簿,记录新账簿时,根据确认的债务数额,在“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项目下进行借记,同时在相应的负债项目下进行贷记
(三)其他事项。
合作社若在2022年12月31日之时,尚有未登记入册的其他事项,则须参照本规定,开设新账簿中对应的科目进行登记。
合作组织在登记新账目的会计项目时,需要补录未登记的事项,此时必须制作记账凭单,同时把用来确认补充登记内容的凭证当作原始依据。
四、对新账的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一)补提折旧。
新制度增设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这一会计科目,用于登记合作社针对生产性生物资产所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对于合作社中尚未核销、且依照原制度已分期摊销并直接冲减账面价值的产役畜、经济林木等资产,应按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累计摊销的数额,在会计处理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同时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二)补提摊销。
新规则增设了“累计摊销”项目,用于登记合作社对无形资产所计提的累计摊销额。合作社针对那些尚未核销、且依据旧制度已经分期摊销并直接抵减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需要按照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所累计的摊销金额,在账目上记入“无形资产”项目,同时记出“累计摊销”项目。
合作社在处理新账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变动时,需要制作记账凭单,同时把确认调整内容的凭证文件作为原始依据。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合作社需依据2023年1月1日新账簿的会计科目余额情况kaiyun全站app登录入口,依照新制度的要求,编制2023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其中仅需填列各项目的“年初余额”部分。
(二)编制2023年1月1日成员账户。
合作社需依据2022年12月31日成员账户的年末余额或总额,依照新制度编制2023年1月1日成员账户,仅需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三)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作组织需依据新规制定二零二三年财政报告。制作二零二三年收益及收益分配表期间,无需列示往昔对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