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就能赚钱?很可能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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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特殊时期我无法正常上班,有位朋友建议我通过微信让他人扫描特定图形来获取收益。”近期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例网络涉赌案件,一名男子在微信社交平台宣传某款手机游戏应用,最终被认定犯有开设赌场罪行。

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很多人被迫停止外出工作,甚至失去了工作,只能待在家中玩游戏,一些声称通过发布几条动态、转发几个群聊就能赚钱的游戏应用和网页链接,诱使许多人陷入其中,疫情期间因参与网络赌博而被判刑的人也不少。

发两条朋友圈就能赚钱

这样的链接不要点

2020年2月,李某经朋友引荐,接触了名为“某娱乐”的手机应用程序,被告知通过转发至微信群和朋友圈等渠道能获利,便注册成为该赌博平台的推广人员。李某借助“某娱乐”应用,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宣传,吸纳参与者组建赌博圈kaiyun.ccm,并招募下级代理,分享赌博网站带来的收益。到事情败露为止,李某总共招募了二十三名下属kaiyun全站app登录入口,赚取了赌博平台的收益六百九十四元二角一分钱。此案由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定,李某为赌博平台充当中介并得到经济利益,不过中介的层级不高,而且被逮捕后坦白认罪的态度不错,因此对他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罚款一千元。

参与网络赌博而被定罪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像前面提到的李某那样,为赌博游戏进行宣传,吸引别人加入线上赌博的,另一种是以此谋生,注册成立公司或网站,用公司名义从事赌博活动的。

赌博虽发展至“线上”

法律的界限一直在线

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刚贵律师经手过许多涉及网络赌博的案件。他谈到,日常生活中,用手机玩“斗地主”“麻将”这类游戏很常见,但是游戏娱乐活动跟网络赌博的区别在哪里呢?在他看来,关键在于参与者心里头是不是想通过这些活动赚钱。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就看参与人是不是以盈利为出发点。但是并非只要涉及财物就属于营利活动,例如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项目,以及提供场地和服务的棋牌室经营行为,都不应被视作赌博犯罪行为。

日常中,朋友发出“缺少三人”的邀请,邀请参与网络房间游戏,有时甚至涉及金钱输赢,这种情况十分普遍,这种行为是否算作犯罪?投注的钱财数额对行为定性有没有关联?李刚贵表示:“国家法律对此有明确说明,钱款的多少确实会影响行为类别。如果参与赌博的钱财数额较大,依据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以实施治安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传播游戏网址以营利为目的,并获取分成,即构成代理活动,即便本人未参与赌博,只要允许他人投注,便可能触犯开设赌场法规。

李刚贵谈到,在网络赌博的司法解释方面,指出某人借助互联网、手机等设备传送涉赌视频和数据,或者策划举办赌博活动,这些都被看作是开设赌场的举动。(辛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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