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投屏要加钱?会员多次付费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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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鱼多吃”不利于整个商业生态的发展

近期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部分优酷手机APP用户在尝试投屏操作时遇到了障碍,他们发现无法直接进行投屏。点击APP右上角的投屏图标后,用户只能短暂观看几分钟,若想继续观看kaiyun全站登录网页入口,则必须订阅酷喵VIP服务以解锁全片。这一“投屏需付费”的规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众多网友反映,尽管他们已付费成为会员并使用手机APP进行投屏,却仍需额外支付费用,这究竟是否公允?对此,优酷的做法遭到了不少批评,有人认为其行为显得不够体面。

目前,投屏技术日渐完善,随着万物互联的发展态势,大屏与小屏的协作带来了额外的价值。在投屏付费的背后,实则反映了电视与手机在交互过程中关于边界问题的争议。据业内人士分析,用户拥有多个终端设备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二次收费这一商业模式则值得深入探讨。

手机投屏付费引争议

追热门剧集的何立,没想到会遇到不能投屏的问题,不禁质疑VIP会员的价值。这位北京爱好者平时喜欢下班后坐在沙发上,沉浸在追剧的乐趣中。不过,他最近发现kaiyun.ccm,若要将剧集投屏至电视,还需额外购买酷喵VIP会员。

目前,用户若选择88VIP套餐或单独支付费用购买优酷VIP会员,其费用为每月25元或每年238元。但若想在电视端顺畅观看,还需额外支付成为酷喵VIP的费用,该费用为每月35元或每年348元。这样一来,用户每月需额外支出10元,每年则需额外支付110元。

我以为电视出了故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何立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他曾尝试联系优酷的官方客服进行咨询,但得到的自动回复显示,优酷VIP会员的权益并不包括投屏功能,目前仅支持在手机、平板和电脑上观看,电视端并不在支持范围内。此外,优酷方面也公开对媒体表示,VIP会员的权益中不包括投屏,该服务仅限于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脑使用。若用户希望在电视上观看节目,推荐购买或升级至酷喵会员,以此获得电视端专属福利。

经过调查发现,在当前平台上,一些独家播放的剧集在投屏时仅能观看六分钟,若想继续观看,就必须订阅酷喵会员服务。与此同时,许多非独家播放的影视资源则能够实现正常投屏。在投屏操作界面,还会显示提示用户下载酷喵影视的提示信息。

之前,关于视频会员因提前播放、会员费用上涨等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而此次,关于热门影视剧投屏观看需付费的问题再次引发了热议,众多用户对此表示难以认同。

黑猫投诉平台上,针对投屏问题的投诉已逼近千条。近期,众多用户反映,即便已开通优酷年会员,却仍无法实现投屏功能。“客服回应称,需在VIP会员的基础上额外支付18元进行升级,方可行使投屏权限”,然而,这些投诉至今未得到官方的回应和妥善处理。

除此之外,针对投屏功能的投诉涉及诸多问题,如广告无法取消、诱导用户下载电视端付费应用、部分平台无法将内容投屏至特定电视品牌,以及未经授权擅自更改VIP会员权益等。

公开报告揭示,有高达44.8%的用户借助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投屏功能来连接电视。统计数据进一步表明,每日有数以千万计的用户在投屏,且每人平均每日投屏次数达7次,累计时长更是长达2小时。

资深工程师袁博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投屏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它指的是利用特定技术手段,将设备A的图像实时传输至设备B的屏幕上。目前,无线投屏方式成为主流,用户只需轻点一键,即可实现这一功能。

众多年轻观众选择手机追剧,其中不乏将画面投射至电视的大屏幕之上者,这得益于电视更大的显示面积和更佳的观看体验。在影视领域,投屏技术尤为受到关注,其应用范围广泛,普及程度极高。流媒体网CEO张彦翔指出,优酷对投屏功能收费的做法,迅速吸引了消费者的注意,并将投屏这一使用场景与消费者置于了矛盾的对立面。在日常生活中,投屏这一功能在诸多场合,诸如会议、办公以及屏幕内容共享等场景中,表现得尤为常见。在此之前,各大平台均对此予以默认,并通过多种协议和硬件设施为用户投屏提供了支持。

投屏后二次收费是否合理

在这起投屏收费争议事件中,消费者所提出的疑问集中在,手机自带的投屏功能本应与电视一同提供,与平台服务并无直接关联,此举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酷官方及客服屡次重申,会员服务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旨在证明收费的正当性。根据《优酷VIP会员服务协议》的明确说明,VIP会员服务适用于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脑,但不支持电视端使用,并且设有登录限制。每位优酷会员账号仅限本人使用,最多可在三台小屏设备上操作,且同一时间,同一账号最多只能在两台设备上观看视频。

袁博注意到,用户通常拥有多个终端设备,这种情况下,如何设定商业模式以不损害用户体验,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用户在购买APP提供的服务和内容时,鉴于版权方并未对应用APP按照终端类型进行收费,APP是否应该对每个终端单独收费呢?投屏功能并非创新,而是基于现有协议和技术对用户进行二次收费,这种商业模式是否合理,确实有待探讨。

包冉,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的副秘书长,提出观点称,实施投屏收费属于一种商业举措,之前用户协议中已有相关规定,因此收费本身并无不妥。从商业角度出发,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但若从消费者角度考量,其合理性尚需深入探讨和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在判断收费是否公平时,首先要审查协议的具体条款;若存在协议,则应依照协议规定执行收费。然而,必须特别留意协议中的具体细节,尤其是关于投屏使用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的部分。若协议对此问题的表述不够清晰,那么就极有可能引发违法行为。

平台页面显示,该会员服务协议的版本生效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在此版本中,平台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同时,删除了一些存在争议的条款。这些调整旨在使权利义务的描述更加明确,以减少理解上的偏差。

若协议规定电视端观看受限,则需明确具体传播途径与渠道的限制,包括采用何种网络传输信号、何种尺寸的电视可使用。否则,此举可能侵犯消费者了解情况、自主选择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朱巍进一步指出,若协议内容有所变动,那么在变动前是否已通知消费者这一点尤为关键。消费者现在需借助特定硬件接口来接入,而这本应是他们享有的自主选择权。

张烽,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提出观点称,服务协议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服务内容。若其中包含列举与否定相结合的规定,并且这一规定是在VIP会员购买时就已经明确,而非在用户购买VIP权益之后进行修改,那么根据这一约定,VIP权益显然不包含电视端服务。因此,优酷有权对VIP会员实施额外收费。他表示,消费者若觉得某项规定不合理,就必须提供相应的事实和法律支撑。

张烽指出,在将内容投屏至电视的操作上,与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可能存在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后三者可能需要特定的开放与维护工作。相较之下,电视端仅需添加投屏功能,而该功能本身并不需要过多的额外开发与维护(事实上,许多手机在出厂时便已具备投屏功能,但与内容方的兼容性则成了一项考量)。若此逻辑成立,那么另行收费的做法可能并不合理,这也可能意味着公平交易权受到了损害。

把投屏做成生意,一鱼多吃?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银河奇异果和云视听极光APP的下载量均未超过50%,此外,OTT大屏视频会员的覆盖率仅为28.34%,而会员总数也仅有8500万台。总体来看,大屏视频会员的增长潜力尚有较大发展余地。

张彦翔强调,实际上这次所谓的“投屏付费”活动,并不单纯是为了收取投屏费用,更可能是一种对大屏会员用户引导的尝试,旨在促进电视端APP的安装。他进一步阐述,投屏至不同屏幕时遇到的主要难题是版权问题,并非所有电影都拥有在电视上投屏的权限。由于投屏是用户自主的行为,产品端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因此限制措施主要依赖于内容端。

事实上,先前已有因版权维护导致投屏受限制的先例。2020年,优酷便以不正当竞争为理由对万凯达公司提起诉讼。该公司运营一款名叫“电视控”的软件,该软件能将平台内容传输至电视,最终该法院判决该公司需向优酷赔偿86.5万元。

张彦翔指出,此次该平台借助部分独播剧集进行市场试探,目的在于了解用户对内容的接纳程度。这种现象背后,实则映射出长视频平台所承受的市场竞争压力,促使平台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期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

乐视的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投屏内容的付费与否,应依据小屏投屏时的具体内容来定。他们强调,客厅现在是消费者主要观看娱乐节目的场所,相较于其他便携式设备,大屏幕在画质和音效方面都更为出色。而移动性更强的小屏幕,则是内容的集中地。近年来,投屏行业的主要努力方向,就是如何打破大小屏幕之间的隔阂。

这更类似于一种策略性的举措,实际上,平台方并未投入额外的成本。在市场上,真正能够根据大小屏幕来区分并进行版权销售的内容,大多是那些热门剧集和顶尖的大片。正如包冉所说。

朱巍提出质疑,若市场缺乏新增量,仅剩存量,那么这种“一鱼多吃”的现象对商业生态的持续发展极为不利。他进一步指出,人为制造障碍并让消费者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设备如接收器、CPU以及运算都将集中在云端,内容产出后多终端共享将成为趋势。那么,未来的车载屏幕、可穿戴设备是否还需额外支付费用呢?内容平台的核心仍需着眼于优质内容,构建完善的生态系统,而非仅着眼于短期利益,对消费者进行过度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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